我们如何识别、管理和披露可能影响建议的利益冲突。符合 FAIS 要求。
最后更新:2026年4月
1.1 本政策载明瀚睿(私人)有限公司就识别、避免、管理及披露金融服务过程中利益冲突所设之安排。 1.2 本政策依据 2002 年《金融咨询及中介服务法》下《持牌金融服务提供者及代表行为守则》维持。 1.3 适用于瀚睿所有雇员、代表、董事及获授权代理。
2.1 当瀚睿、任何代表或任何关连方存在实际或潜在之利益 — 无论财务性或其他性质 — 可能影响对客户义务之客观履行,或阻碍公正无偏之金融服务,即构成利益冲突。 2.2 冲突可能出现于瀚睿与客户之间、两名或以上客户之间,或瀚睿与产品供应商之间。
3.1 代表须于客户委托之每一阶段考量是否存在或可合理认为存在任何冲突。 3.2 瀚睿维持下列登记册:(a)从产品供应商所收取之财务利益(佣金、费用、奖励);(b)对第三方之所有权权益及关系;及(c)法例所界定之关连方。 3.3 登记册由合规主任每季审视。
4.1 可合理避免之冲突,瀚睿必予避免。 4.2 无法合理避免时,冲突将透过下列一项或多项方式管理:由第二名代表独立审视推荐;合规主任监督;向客户作书面披露;或于必要时拒绝承接委托。 4.3 瀚睿不设会导致推荐偏向特定产品或供应商之财务奖励安排。 4.4 瀚睿不接受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累计价值超过高层管理不时订定门槛之礼品、款待或其他利益。超过门槛所收取之任何利益,须向合规主任披露并取得批准。
5.1 于作出任何推荐前,瀚睿将以书面向客户披露:就该产品向瀚睿支付之佣金或费用;与产品供应商之任何所有权或关系权益;及与建议相关之任何其他重大利益。 5.2 披露构成《中介服务声明》、《咨询纪录》及委托开始文件之一部分。 5.3 若披露不足以缓解冲突,瀚睿将拒绝承接委托,或将客户转介至其他服务提供者。
6.1 瀚睿与多家产品供应商维持商业关系,涵盖短期、长期及专项保险。此等关系性质属商业性,不构成任何足以损害独立建议之所有权、控制权或其他关系。 6.2 产品供应商现行名单由合规主任维持,客户可索取。
7.1 所有代表于聘任时及其后每年接受本政策之培训。 7.2 违反本政策即构成纪律处分之依据,最高可至终止聘用及向金融部门行为监管局(FSCA)汇报。 7.3 合规主任保存所有已披露冲突、所采取管理步骤及处理结果之纪录,保存期不少于 5 年。
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版本:1.0 下次审视:2027 年 4 月 负责人:瀚睿(私人)有限公司合规主任 本政策由合规主任及高层管理每年审视一次,监管框架或瀚睿业务性质有重大变动时亦会审视。
有问题? 联系我们的合规团队 info@oceanmind.co.za.